我是老黃金 只剩九公斤【95/06/29 聯合報
| 我是老黃金 只剩九公斤【95/06/29 聯合報】 | 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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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北訊 立法院昨天舉辦公聽會,檢討寵物繁殖買賣業管理法令與政策。動保團體出示被寵物店遺棄的犬隻照片,多數骨瘦如柴、奄奄一息。圖中這隻黃金獵犬瘦到僅剩九公斤,不到正常體重四十公斤的四分之一。 【2006-06-29/聯合報/A1版/要聞】 | |||
看完了這篇文章 心裡很難過...
脫落的毛髮 枯瘦的身軀 很痛吧!
牠 一定有說不出的痛苦 因為 牠 不會說話ㄚ!
想想 若是自己家裡的寶貝 變成這樣 作何感想呢?
這些黑心繁殖廠 真的是太可惡了...
牠們至少 也替你們這些黑心人的荷包 賺了不少吧!
最後 連最基本的尊重都沒有
這 是一條生命
一個 曾經 跟你的孩子 老婆 或家人 相同體重的一條生命
也對! 為了賺錢 連生命都可以丟棄不顧的黑心人 又怎麼會在乎呢?
這是不是謀殺ㄚ!...........
人在做 天在看 希望這些黑心人 能夠 心 . 安 . 理 . 得......
你們的孩子 親人也在看.......





[中央社]桃園縣1名員警因妻子開設的犬舍在網路遭人發文批評,竟利用警局電腦查詢他人個資並轉告妻子。台灣高等法院審理,以洩漏國防以外秘密罪判員警6月、得易科罰金,緩刑3年。
高院今天公布判決書指出,田姓男子民國97年間任職桃園縣警局中壢分局派出所員警,而田妻在桃園經營的「大方犬舍」在同年2月間,因送養犬隻與吳姓女子發生不快,遭吳女友人化名在網路部落格發文批評。
田男為幫妻子出氣,在派出所內假借查詢刑案資料,以同事帳號登入派出所電腦,逐一過濾資料後,查出吳女的個資,並轉交給妻子。田妻再將吳女的出生年月日、身分證號碼張貼在批評她的部落格中,揚言自己有辦法查出對方資料。吳女不滿個資遭洩,向內政部警政署舉發後,檢警查出田姓員警犯行。
法院一審時,判刑田姓員警10個月,不得易科罰金。田男不服上訴高院後,高院合議庭雖認為被告犯行有礙官箴,但審酌已與吳姓女子和解並已賠償新台幣40萬元,因而改判刑6月、得易科罰金,並給予緩刑3年。全案定讞。991223
2010年10月07日 壹蘋果
台北市吳姓女子2年前,向1名經營犬舍的朱姓女子領養1隻黃金獵犬,送醫結紮時,發現該犬疑因剖腹產體內沾黏嚴重,多處濾泡,吳女在網路po文指摘朱女的犬舍虐待犬隻,未善飼主責任、惡性電話騷擾或教唆轄區警員騷擾認養飼主;朱女的田姓丈夫任職警員,他私自調閱吳女戶政、車籍資料,還將吳女生日、身份證號洩漏給妻子,由妻po網路以嚇阻吳女的言行。田在7月間遭法院依瀆職罪判10月。
至於朱女控告吳女妨害名譽部份,檢方認為吳女留言是合理懷疑,不起訴處分。